【限聚被控】陳淑莊等3人涉違限聚令表證成立 林瑞華辯稱當日在酒吧開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21 15:01

最後更新: 2021/04/21 18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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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林瑞華今出庭自辯。(王仁昌攝)

前公民黨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,涉去年4月初在旺角酒吧內聚會,被票控參與受禁羣組聚集;酒吧負責人被票控營運受禁羣組聚集地方等2罪,3人否認控罪,案件今(21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。裁判官裁定3人表證成立,林瑞華自辯稱,當晚10時半到涉事酒吧開會,當時仍有8名客人,沒有多於4人同坐1枱,每枱之間亦有屏風阻隔。林指他及後向酒吧索取白紙,寫上「Private」字樣及貼到酒吧的閘上。

涉案被告為陳淑莊(49歲)、林瑞華(36歲)及酒吧負責人陳偉才(32歲)。陳淑莊及林否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。陳偉才則否認未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指示,及營運受禁羣組聚集進行的地方共2張傳票。

控方今舉證完畢,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。

林瑞華自辯供稱,案發時為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,於2020年3月23日,他得悉政府擬實施「禁酒令」,於是召開特別會議與業界商討,當時約30人參加,包括1名HANDS酒吧女股東,及翌日到政總遞交請願信。

林供稱,及至4月2日傍晚7時,政府公佈翌日(4月3日)傍晚6時後,所有酒吧不得開門營業,他遂召開緊急會議,而該HANDS酒吧女股東則表示願意借出場地,約21人報名參加會議,他又邀請了陳淑莊,因為陳淑莊是立法會議員,對政策熟悉及可提供法律意見。

林續供稱,他當晚10時半到達HANDS酒吧,一入門有探熱器及酒精搓手液,而當時仍有8名客人,沒有多於4人同坐1枱,每枱之間亦有屏風阻隔。林指他及後向酒吧索取白紙,寫上「Private」字樣及貼到酒吧的閘上。

林續指,他在會上講解法例,及後陳淑莊到場講解法律責任及本次立法背景,提醒業界如何面對,並希望政府可以在抗疫基金上賠償,他在會上又邀請業界出席立法會的記者招待會,就「禁酒吧令」給予回應。

林又供稱,警方約於12時到場,調查約15分鐘後離開,而約10分鐘後,陳淑莊亦離開。

另外,辯方昨反對陳偉才於2020年4月23日在警署錄取的口供呈堂。控方今陳詞指,陳偉才錄取口供時,其緘默權沒有受到侵犯,陳偉才錄口供期間曾3次行使緘默權,警員當時亦非故意不警誡,而是未有懷疑。

辯方陳詞時,指警方先後3次索取搜查令,當時不可能對被告沒有任何懷疑,現時使用1份無警誡的書面供詞去針對陳偉才,非常之不公平。

惟裁判官最終裁定該書面供詞屬自願,亦不行使酌情權剔除供詞,接納該書面供詞呈堂及成為控方證物。

案件押後至6月2日進行結案陳詞。

傳票控罪指,陳淑莊及林瑞華於2020年4月2日至3日,在旺角大南街HANDS酒吧內,無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。陳偉才則被控於4月1日至4日容許某人進入酒吧,而沒有為該人量體温及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桌;及沒有合理辯解而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的地方,並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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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